让罗彻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律,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负责推进全市临空物流产业科学发展。负责政府物流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5、负责对市级立项或上报国家、省立项的物流项目提出规划符合性意见。负责物流业招商引资工作。
7、负责全市物流行业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管理事宜。
鄂州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由中心机关组成。中心机关内设综合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规划发展科、产业建设科、科技信息科、市场服务科、对外联络科等8个科。
鄂州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本级编制总人数36人,财政供养人数36人,退休18人。
1.围绕武汉“四个中心”建设,呼应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东扩,紧盯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三大世界级,推动武鄂产业融合发展。
3.发挥地缘优势和机场优势,实现区域协同发展。推动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水运港“四港”无缝衔接,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培育壮大临空高端制造业集群和临空服务业集群,携手共建鄂东转型发展示范区。
4.完善“公、铁、水、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接国家物流通道,开辟国际航空物流专线.推进三江港码头正式运营。
6.推进葛店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支持唯品会、苏宁等电商物流企业发展。
7.加强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职责衔接,防止职能边界不清、职责缺位或相互推诿。
8.推行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专业招商,重点招引航空偏好型制造业、临空服务业、供应链管理及物流大数据平台、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医疗、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等强核产业。
9.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1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9.4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元。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48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628.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1、基本支出469.4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02.34万元,日常公用(商品和服务)支出67.14万元。2、项目支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支出250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9.48万元,其中:当年预算469.48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402.34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402.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社会保障缴费等。
2。公用经费67.1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等。
1.物流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做强做大。促进传统物流企业向规模化、智能化、标准化的现代物流企业发展。
2.促进鄂州物流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鄂州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推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和我市临空经济的发展,统计物流行业景气指数,为鄂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宏观管理和对物流行业的发展决策作为基础性参考依据。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其中: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7.1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8.11万元。包括:
1.货物类6.1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办公耗材2万元;办公家具2.61万元。
鄂州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本级共有5项房屋,账面价值589.85万元;2台公务用车,账面价值32.66万元;乒乓球台2台,账面价值0.5万元。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落实市,鼓励物流企业做优做强。制定《鄂州市物流业景气指数调查实施方案》,撰写和发布鄂州市物流业景气指数报告,《条例》出台后在我市得到贯彻落实,并有效实施;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物流业法律法规政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0万元。本年度预算项目安排:
1、促进鄂州物流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1)制定《鄂州市物流业景气指数调查实施方案》,(2)核定调查企业名单,(3)调查、核算物流指标,(4)对物流核算指数进行评估、修改、完善,(5)撰写和发布鄂州市物流业景气指数报告,(6)《条例》出台后在我市得到贯彻落实,并有效实施;宣贯国家、省、市物流业法律法规政策。
2、物流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补助被评定为国家3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2)补助被评定为省重点物流企业,(3)补助上市的物流企业,(4)补助诚信经营的物流企业。
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本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养老保险等支出。
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本单位医疗卫生支出主要为医疗保障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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